1、本馆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日9:30-16:30。每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为团体接待日,每周六、周日为公众接待日。
2、我馆向团体游客免费提供讲解服务,如需讲解,请提前预约。
3、团体参观预约:本馆使用电话预约系统(010-65851500),参观人数规定在10人以上,若人数少于10人请您选择在我馆公众接待日时参观,电话预约成功后,请您当日携带单位信函前来参观,请按规定准时参观,逾期作废,谢谢合作!
4、公众参观:无须预约,请凭借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前来我馆参观。
1、至少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不能预约当日参观。
2、团体参观预约时需要登记单位名称、预约人姓名、领队身份证号、参观日 期、联系方式、参观人数等信息。
3、如遇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等特殊情况,我馆需临时关闭,详情将在馆内提前公示,请您来访前电话垂询。
4、参观人员应自觉遵守观展秩序,服从馆内工作人员现场引导。遇到紧急突发情况,应听从馆内工作人员指挥,迅速有序退场。
5、老年体弱的参观者需有人陪伴照顾,儿童进馆需家长照看,以确保安全。
6、参观时请您不要大声喧哗,自觉遵守馆内警示和敬告,请勿触摸展品,请勿攀爬、躺、卧、踩踏布展设施,严禁向模型区投掷任何物品和杂物。
7、参观人员应自觉保持环境卫生,严禁在馆内吃零食和丢弃杂物。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管制械具危险品入馆。
9、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宠物入馆。
10、违反上述规定损坏物品等行为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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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临东四环,位于朝阳公园东五门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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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路线:乘地铁14号线至东风北桥(地铁站)C1口出,南行1.4公里到达朝阳公园东5门内朝阳规划艺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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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规划艺术馆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2019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规划馆负责本区建设成就的展示;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重点建设项目公示和意见征集工作;负责为本区学习教育活动提供场所;负责组织相关的艺术交流和文化创意活动。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北京市朝阳区规划艺术馆无二级预算单位, 规划馆核准事业编制数16人,年末实有人数9人。馆内其余员工为合同制人员,年末人数47人,事业编及合同制员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开支人员。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905.53万元,比上年减少381.07万元,下降16.6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6.6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0.1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568.8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9.85%。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04.55万元,比上年增加442.28万元,增长21.45%,其中:基本支出1,663.7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6.43%;项目支出840.7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3.5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8.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2.25%;国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0%;卫生健康支出11.0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5%;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983.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5.2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91.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291.00万元,主要用于:场馆维修、租赁、公益文化活动、宣传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2.2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77万元,增长3.5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22.28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退休人员采暖、物业补贴。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1.0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0.03万元,减少0.2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11.09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983.7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16.51万元,增长13.43%。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9年度决算983.77万元,主要用于:场馆水电、燃气、物业、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等。
四、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67.3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90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2万元减少0.1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于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持平。2019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12万元减少0.12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减少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9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1.9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数1.90万元持平。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9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规划艺术馆机关0家行政单位以及北京市
朝阳区规划艺术馆机关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3.6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部门车辆1台,12.74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七、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实现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规划艺术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是以保护利用作为工业遗存和奥运遗产的三座老厂房开始起步,将公益性的规划展览接待与自主性的文化创意活动相结合,以创新突破为发展源动力,不断探索科技和文化相融合、文创产业和文化事业相融合的发展路径,谋划和推动了全国老旧厂房协同发展联盟的成立,成为朝阳区对外交流展示的载体、具有朝阳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和老厂房转型再利用的新地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决算情况说明详见